【单位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三)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四)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落实国家、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进行审批、审核,对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对企业用自有资金建设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协调国家、省安排拨款的建设项目及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五)指导和协调全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扶助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组织推动全县政务、经济信息化建设,制订全县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协调国家和省有关信息产业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职责】
·公文发布
·公示公告
·重大项目
·价格管理
·工作动态
·单位介绍
·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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