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宜黄县凤凰住宅小区拆迁安置房
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
县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宜黄县拆迁安置房立项的申请》收悉,根据宜府办抄字〔2007〕135号文件精神,经我委研究同意,你局在凤冈镇池南村东岗上兴建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总投资570万元。该项目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2.1,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应在两年内完成。该项目建设请贵局接此文后,按照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向计划下达部门办理交工、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特此批复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