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根据抚发改地区字[2008]10号“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200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给你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乡镇政府为单位分项目编制好《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附施工设计和工程量清单、概算),并将《实施方案》以政府文件形式于8月底报我委批复。
二、切实组织好项目实施,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合同须报我委审核。
三、积极筹措项目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以工代赈资金使用、计划执行、项目建设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的检查监督,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以工代赈资金的审计工作。
四、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组织项目所在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认真落实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政策,劳务报酬发放应该做到真实、公开、足额、及时,严禁克扣或拖欠。
附件:宜黄县以工代赈省财政配套资金项目计划表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