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07-03-01 15:38:54] 点击次数:[]

    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事(或病)请假,副职领导一般由主任批准,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一天之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2天以上由主任批准。事前不请假或逾期不归、未销假,均按旷工处理。
    二、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统一的作息时间,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记载,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三、上班工作时间不准乱窜股室、闲谈议论、大声喧哗,严禁干私活、下棋打牌、上网炒股、上网玩游戏和聊天。
    四、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时仪表端庄,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接待群众热情周到,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竭诚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同志之间和蔼相处,真诚相助。人人做到作风正派,勤政务实,共同营造文明健康、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六、坚持经常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改进思想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七、工作认真,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团结奉献,树立新时期发改部门的良好形象。
    八、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全面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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