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例会制度
发布日期:[07-03-01 15:42:18] 点击次数:[]

    一、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机关发生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按规定上报。工作人员接受上级机关交办的事情要及时向股室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汇报,责任性大的要请示委领导,办理结果要及时逐级报告。
    二、落实民主议事和民主监督制度。委内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经过民主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召开一定范围人员研究决定。要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与有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了解情况。
    三、主任办公会一般不定期召开,有事即召开,参加人有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遵守保密守则。
    四、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委干部职工大会;临时性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分管副职负责召集。
    五、按程序做好文件收发传阅工作,及时按领导阅示办理,不准积压文件,防止耽误工作。
    六、各股室组织一些重大活动,事前要作请示,活动后要有总结报告并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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