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形成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高标准的选人用人机制。
加强干部管理,配齐配强股室负责人。
1、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要求机关干部在素质上精明强干,工作上高效快捷,能力上一专多能。
2、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把具有马列主义理论修养,模范践行“三个代表”,热爱机关的工作,大公无私,公道正派,善于密切联系群众,既有现代复合型的知识和素质,又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力的党员干部,选拔到中层干部队伍中来。
二、建立和完善合理的教育培训机制。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通过科学安排和严格培训,切实把机关干部培养成为综合素质优秀的复合型人才。
1、强化自学制度。落实个人自学计划,突出重点,在系统化、规范化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改善知识结构。
2、建立在职培训制度。本着“增新、补缺、提高”的原则,探索在职培训的新路子,通过讲座、短期培训、与院校联办在职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拓宽干部培养渠道。
3、建立约束与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干部任职资质制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教育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等制度,强化干部的教育培训。
三、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要求的机关干部考核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1、突出考核重点。要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情况的基础上,注重对机关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特别要突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方面的考核。
2、把考核结果和选拔任用干部紧密结合起来。对考核优秀的机关干部,要列入选拔任用的范围,把那些德才兼备、素质过硬、政绩突出的干部优先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考核不称职或其它原因难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干部,分别做出诫勉、调离岗位安排。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