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关 工 作 制 度
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事(或病)请假,副职领导一般由主任批准,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一天之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2天以上由主任批准。事前不请假或逾期不归、未销假,均按旷工处理。
二、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统一的作息时间,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记载,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三、上班工作时间不准乱窜股室、闲谈议论、大声喧哗,严禁干私活、下棋打牌、上网炒股、上网玩游戏和聊天。
四、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时仪表端庄,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接待群众热情周到,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竭诚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同志之间和蔼相处,真诚相助。人人做到作风正派,勤政务实,共同营造文明健康、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六、坚持经常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改进思想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七、工作认真,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团结奉献,树立新时期发改部门的良好形象。
八、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全面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学 习 制 度
一、坚持经常性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
二、集中学习时间为每月月底,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半天,具体时间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三、学习内容: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领导人重要讲话;3、行政许可法、招投标法、公务员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
四、学习方式以分散学习为主,做到“三结合”,即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和实践相结合。
五、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每人每年结合工作实际至少写一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六、每年进行一次政治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考试,并将学习情况列入年终干部绩效考核和评比范围。
七、上级机关部署的学习任务和需要及时向有关人员传达的上级文件,由办公室临时组织安排学习。
工 作 例 会 制 度
一、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机关发生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按规定上报。工作人员接受上级机关交办的事情要及时向股室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汇报,责任性大的要请示委领导,办理结果要及时逐级报告。
二、落实民主议事和民主监督制度。委内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经过民主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召开一定范围人员研究决定。要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与有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了解情况。
三、主任办公会一般不定期召开,有事即召开,参加人有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遵守保密守则。
四、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委干部职工大会;临时性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分管副职负责召集。
五、按程序做好文件收发传阅工作,及时按领导阅示办理,不准积压文件,防止耽误工作。
六、各股室组织一些重大活动,事前要作请示,活动后要有总结报告并通报情况。
服 务 承 诺 制 度
一、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单位服务承诺制度。
二、服务承诺制是本机关各业务科室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三、服务承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
四、服务承诺制的主要措施:
1、各科室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事程序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时限、承办人员等要素,通过公开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2、完善监督制度。具体受理群众的投诉电话:7612402,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五、服务承诺制的管理
服务承诺制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服务承诺的奖惩
违诺第一次给予批评和诫勉教育,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违诺第二次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违诺三次以上给予效能告诫或调离工作岗位;违反廉洁从政承诺,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告诫或党纪政纪处分。
限 时 办 结 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管理相对人到我委机关办事,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股室或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
二、各股室要根据职能要求,提出各项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报主要领导或负责领导审定。
三、对即办事项,在管理相对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
四、对即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管理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取件时间及经办人。
五、对管理相对人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六、限时办理事项收件回执单由各股室根据业务工作实际需要自定。
一 次 性 告 知 制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委各职能股室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一次性告知制是指人民群众到我委机关各职能股室办理或电话咨询其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资料以及不办理理由的制度。
第四条 对人民群众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或按规定的时限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办理。
第五条 对人民群众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第六条 各职能股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的业务,对群众的咨询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
第七条 经办人员向办事人一次性告知时,可采用口头告知形式或书面告知形式。
第八条 各职能股室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造成办事人往返多次办理的责任人,视情况给予口头批评,对情节较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首问首办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文明服务水平,按照县政府加强政风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责任制适用于我委机关各职能股室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首问首办责任制是指人民群众到我委机关各职能股室办事或打电话(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时,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和办理的制度。
第四条 办事人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当在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结,手续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结的,应主动说明原因;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五条 办事人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本单位其他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首办责任人应主动负责联系。
第六条 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当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第七条 首问首办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充分体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和助人为乐的精神风貌。
第八条 我委机关各职能股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各股室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第九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况给予口头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条 完善监督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具体投诉电话:7612402,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