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对外公开内容
1、本单位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
2、机关办事程序、办理时限
3、机关工作纪律、服务承诺及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4、群众点名要求公开的内容,但保密规定不能公开除外
(二)对内公开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机关内部其他事务
二、政务公开形式和时间
(一)公开形式
1、通过网络公开、目前利用发改委信息网实施的政务公开
2、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
3、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4、通过会议和文件公开。对于一些只适合在一定范围公开的内容,可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对关系民主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实行事前公示制度
(二)公开时间
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政务公开的内容要求适应,每半年一次,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性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动态性内容要及时公开
三、公开的程序
由 委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公开。
四、投诉举报
为了确保发改委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和内容不实的公开内容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794-7610991
|